关于组织推荐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9

中大教务〔2012〕176号

 

关于组织推荐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

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八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高学会〔2012〕29号,见附件1)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申报工作。现结合广东省高教学会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推荐

我校共可推荐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2-3项。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应是围绕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反映高教改革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充分反映主动参与高等教育治理取得的成功案例等;应注意推荐对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解决高教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实践发挥重要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鼓励推荐能结合本领域中长期改革发展要求,组织集体力量持续开展系统研究,具有团队合作、协同攻关特点的系列优秀科研成果。

推荐成果的范围包括:由学校规划和自主研究的成果,含有重要影响的论文,有明确主题的文集,高水平的专著,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公认的评价标准等;学校参与国家高教改革发展研究产生的优秀成果,包括调研咨询报告,重大文件起草等;研究本领域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成果完成的时间应为最近4年,即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已获国家部委级以上奖励成果不再参评。具体评奖范围、条件及授奖等级参见附件1。

二、  从事高教30年、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推荐

我校可推荐1名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0年、在高教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学者。推荐人选应在1982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从事高教研究、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成绩显著,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具体推荐条件请参照附件1。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以及学校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遴选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限额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8份,申报成果原件1份;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3)8份,高教研究标志性成果3种(形式可包括高水平代表作、专著、论文、文集、起草的调研咨询报告或重要文件等)各1份。其中的成果原件将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学术资料留存,不再退回。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并发送申报表(推荐表)电子版。文理工科单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吴慧英,联系电话:39332221,电子邮箱:jwcjyk@mail.sysu.edu.cn。医科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医学教务处,联系人:周花,联系电话:87333564,电子邮箱:zhouhua@ mail.sysu.edu.cn。

本通知相关附件不印发,可从教务处网页直接下载。

 

附件:1. 《关于评选第八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高学会〔2012〕29号)

      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研究成果△  通知

  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网站校长办公室         20121229印发

                              责任校对:吴慧英

 

附件:
1. 176附件1.doc
2. 176附件2.doc
3. 176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