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中心、附属医院)及项目申请人: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材料上报、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在此基础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该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基本要求
第二批只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标准和要求仍按基金委2011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一年级生均可申报。
我校第一批部分申请人因材料不完整等原因被淘汰,可申请补报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和选拔程序
由各院系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审核时,请根据按项目申报要求要求逐项审核材料。完整的申报材料共需一式三份。
申报材料的完整和符合要求十分重要,是成功申报的基本条件,请各院系严格审核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5月20日-25日,申报人应在此期间内尽早登陆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申请,完成网报。申请者若为研究生,需同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数字化系统申报者需补充登陆申报(网址: 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在“培养管理--基金项目申请管理”栏目下选择“201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然后点击“申请”按钮进行填报。完成网报之后,申请人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到院系研究生办公室。院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第一、第二栏内容,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月26日-27日,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提交到研究生院106办公室。
6月2日前,研究生院审核选拔,并按要求择优上报。
三、重要说明
1.申报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参考资料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各种资料下载地址:研院主页—培养工作—国际化培养。
2.对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给与学费资助。具体要求请参阅《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可从基金委网站或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 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
4.第二批选报工作具体要求可能会有进一步变化,请留意留学基金委和研究生院的各项后续通知。
联系人:戚兴华 电话:84113007、84111699
E-mail:qixh@mail.sys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