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2011〕71号
关于开展2011年宝钢教育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通知,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宝基字〔2011〕1号文《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将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及金额
1、优秀教师奖,奖金额为每名1万元;
2、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额为每名10万元;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2008年起新设),奖金额为每名3万元。
二、奖励名额
2011年我校的奖励名额为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奖
(1) 评选对象是在高等院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岗A系列(固定编制)教师;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 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不是单纯的教学成果奖,也不是单纯的科研成果奖,而是对真正优秀的高校教师的奖励。
各单位在掌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上,要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其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2、优秀教师特等奖
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评选程序,学校的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人选,没能入选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有机会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人选(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校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报学校领导审批;
6、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宝钢教育奖相关信息可浏览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bsef.baosteel.com/)。最终获奖名单将于每年年底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和《中国教育报》进行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
(1)《2011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原件一份以及电子版(表格可点击下载);
(2)曾获各类奖项等的复印件一份。
2、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南校区中山楼409室)。
联系人: 游顺勇 李奈青
联系电话:84111795 84038045
E-mail:rschr@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