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8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人选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的项目

我校教师可申报《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中列出的如下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共2个子项目)

2、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共29个子项目,由于“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申报人数过于集中,录取率较低,请尽量申报其他28个子项目。)

3、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共3个子项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学校将单独发布遴选通知,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

4、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包括“与西南北欧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中的12个子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留学基金委将2011年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调整为:装备制造、信息 、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0年9月开始已全面提高项目资助标准,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出访美国的资助标准为1400-1800美元/月。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者须返校工作满2年。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外语条件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身心健康。

5、申请访问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2008年3月20日以后毕业)。

6、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担任博士生导师的教授;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7、符合具体项目选拔简章的相关要求。

8、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

9、不受理正在境外出访人员的申请以及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五、申请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推荐合适人选申报留学基金项目。

2、各单位被推荐者从本通知第一条列出的可申报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3、被推荐者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网上申报系统于2011年2月20日开通。申请人需准备一寸电子照片,网上申报时提交。由各地受理机构受理的项目网上报名时请选择“广东省教育厅”一项。具体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4、推荐人选须严格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的要求准备和整理材料,然后向所在单位提交完整材料一式二份。

5、各单位填写以下表格:

(1)《单位意见推荐表》:此表是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单位只需填写该表第1、2、3项,勿需加盖单位公章。该表中的第2项推荐意见还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mail.sysu.edu.cn

(2)《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网站教职员出国(境)项目推荐意见表》: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

6、各单位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被推荐者书面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六、注意事项

1、学校只受理由单位统一提交的教师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材料。

2、各单位推荐时需考虑被推荐者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原则上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3、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供外语达到合格标准证明。若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CET6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

4、请申请时慎重选择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一律不予变更。录取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派出。

5、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派出人员的延期申请。

6、可登陆以下网址了解更多项目信息:

http://www.csc.edu.cn/Chuguo/680dbd0cf0524f66a00760cf7953a880.shtml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张海娟   电话:84111797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