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7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启动,请有意申请的老师请1月31日前与学院联系并邮件告知姓名+申报项目类型。请有意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如无帐号,请联系学院开通账户。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我院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

(1)学院统一形式审查时间2020年2月18日(需提交电子版材料一份)
(2)学校终稿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5日

(3)学校终稿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
注意:我校申请书报送需出具公函,以3月8日提交数据为准,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敬请留意!
3.
 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申报老师提交除无纸化试点外的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交学校科研院一份申请材料(另一份待立项后报送);
(2)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2020年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这些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后与资助计划书一起报送申请书签章页;
注意:科研院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4.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学院联系,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2.
 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3.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人事项
1.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按照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预算编报、科研诚信等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xz/
 (申请须知)
其中,2020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中限项规定有较大调整,
高级职称限项由原来3项调整为2项,人才计划互限政策亦有新规定。具体请见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gd/(限项申请规定)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7/(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8/(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关于
在站博士后,请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5/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xz/
 (申请须知)
3.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指南面上项目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1/
 (面上项目)
4.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请于项目申请前签署 “合作申请框架协议”(附件3)。
5.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一致,并按要求附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原件等原件(系统已提供专家推荐信和导师推荐信模板),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建议使用胶装,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6.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回避专家名单,在线填写回避专家姓名及工作单位,无需再随纸质材料寄送。
7.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有具体要求,请见指南面上项目部分。

四、其它事项
1. 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请提供申请书初稿信息部分(正文之前的页面),完成参与人员签字,再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中山楼科研院(范老师84111595)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学院或者科研院(范老师84111595,蔡老师84115962)。


学院联系人:高胜嘉,电话:84112612,邮箱:glxykyb@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