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办理因公护照材料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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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接广东省外办因公出访证照中心通知,申办新护照的出访人员,在提交办证材料时,不需提供纸质照片,仅需提供彩色的因公电子相片回执原件(A4纸彩打,本人亲笔汉字签名)。请2018年5月1日以后前来办理因公护照人员,按照新规定执行。
温馨提醒:办理外国签证提交的照片仍按照相关国家签证要求准备。
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