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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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因故不能放假的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清明节放假办法。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