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暨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充分保证我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学院的各项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黑龙江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5.理论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二、代表的选举
1. “双代会”代表以基层工会组织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并按照“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划分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2. “双代会”代表确定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3. “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4.选举时,以基层工会组织为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时,需有全体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会议。选举时,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教职工代表半数才能当选,若都超过半数,则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到应选人数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
5.代表选出后,由基层工会组织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代表登记表送院工会。经“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后,确定为本次会议的正式代表并予以公布。
6.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正处级干部,作为列席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