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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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体发〔2015〕14号

 


 

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人保〔2010〕8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下放省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职能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科学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为学校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 总量控制原则。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我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为控制依据,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2. 教学(科研)主体原则。突出教学(科研)人员在教职工中的主体地位,在岗位设置时要向教学(科研)人员倾斜。同时,为满足学校长远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本次聘任中学校将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上保留有一定数量。

3. 业绩导向原则。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导向,建立有利于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适当兼顾个人资历和历史贡献等因素。

4. 分级管理原则。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分级实施,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分别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社厅聘任,专业技术三至十二级级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聘任。

5. 平稳过渡原则。按照制度入轨、规范管理、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确保现有教职工按其职务或岗位平稳过渡到相应的职务职级,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实施范围

(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职工。

(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和其他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

按照国家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的要求,学校现有各类人员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其中教师(科研)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1. 教师(科研)岗位

教师(科研)岗位指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2.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岗位:

(1)实验技术岗位

指在学校各类实验室中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2)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岗位

指在学校图书馆、档案室、学报编辑部及其他单位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程技术岗位

指在学校各单位中专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4)医疗卫生岗位

指在学校医院等单位中专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5)财务会计岗位

指在学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学校党、政、群、团各职能部门及学院和直属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为管理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指在学校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等级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4个等级,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为突出教师(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中,教师(科研)岗位最高设置到二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最高档为正高级的,最高等级设置到三级;最高档为副高级的,最高等级设置到五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最高等级设置到八级。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包括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学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我校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五、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一)关于岗位总量的设置

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编制情况、现有人员情况以及岗位设置情况的介绍。

我校岗位设置总量为571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3%,其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24%;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20%;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按此比例测算,分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19个,其中教师岗位319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00个;设置管理岗位个114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38个。

(二)关于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

1.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1)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比例为2:2.5:4.5:1。

(2) 各层次岗位中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的比例为1:3:6

    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的比例为2:4:4

    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的比例为3:4:3

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的比例为5:5

2.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领导岗位职数,其中三、四级职员岗位按校级领导班子职数确定,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数量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职数设置,七至十级职员岗位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的限额内自主设置。

3.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中一、二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66%,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3%。

 

 

 

岗位设置情况汇总表

                                                                                                                                                   
 

 
 

岗位总量

 
 

管理岗位

 
 

专业技

 

术岗位

 
 

其中教师数

 
 

其他专业

 

技术职务

 
 

工勤人员

 
 

571

 
 

114

 
 

419

 
 

319

 
 

100

 
 

38

 
 

20%

 
 

73%

 
 

76%

 
 

24%

 
 

7%

 
 

 
 

专业

 

技术

 

岗位

 
 

核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上级下达

 

比例数%

 
 

职级

 
 

我校应有人数

 
 

84

 
 

20

 
 

正高

 
 

38

 
 

105

 
 

25

 
 

副高

 
 

102

 
 

189

 
 

45

 
 

中级

 
 

148

 
 

41

 
 

10

 
 

助级

 
 

71

 
 

实际控制数

 
 

 
 

 

 

 

 

 

 

 

 
 

专业技术职级

 
 

岗位级别

 
 

我校应有人数

 
 

比例数%

 
 

应有人数

 
 

正高

 

 

 
 

二级

 
 

38

 
 

3%

 
 

1

 
 

三级

 
 

37%

 
 

14

 
 

四级

 
 

60%

 
 

23

 
 

副高

 

 

 
 

五级

 
 

102

 
 

21%

 
 

21

 
 

六级

 
 

41%

 
 

42

 
 

七级

 
 

38%

 
 

39

 
 

中级

 

 

 
 

八级

 
 

148

 
 

29%

 
 

43

 
 

九级

 
 

39%

 
 

58

 
 

十级

 
 

32%

 
 

47

 
 

助教

 
 

十一级

 
 

71

 
 

30%

 
 

21

 
 

十二级

 
 

70%

 
 

50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制度、规范;研究解决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和聘后管理的有关问题;研究处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相关重大事项及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组  长: 冯玉龙  朱志强 

副组长: 经  验  陈德明  姜龙江  周霄闻  肖  洪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 贾春佳

成      员: 高玉民 付晓辉

(二)成立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

由校长担任主任,其他部分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职能部处、学院领导、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部分成员组成。岗位聘用委员会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岗位聘用工作中的审核、评定和推荐等事宜。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人事处为岗位聘用委员会的办事与执行机构。

主       任: 朱志强

副主任委员: 陈德明 姜龙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佳滨  孙  丽  孙玉滨  李松梅  吴  菲

宋文利  陈文红  周亚臣  赵金平  胡佳哲

贾春佳  蒙  猛  阚军常  熊  健  滕淑清

潘桂芝

(三)成立“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郭俊清

成  员:巨 雷 朱佳滨 刘 梅 刘 涛 刘继志        李 波 李福泉 张  臣 陈文红 蒙 猛

熊 健 颜彤丹    

秘  书:付晓辉 安 婧  

(四)成立“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贾春佳

成  员:刘 石 杜春华 李万哲 费郁红 郝一伟

啜鹏群 韩 伟 解长福 阚军常  

秘  书:于福慧 高玉民 

(五)成立“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小组”。

组  长:朱  江 费郁光

成  员:李乙平 王怀林 邢  军 刘  波 

牟奎明 吴春森 荣嘉滨 穆大伟

秘  书:李焕新 杨秀娟 

(六)成立“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监督检查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组”)。

监督检查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接受教职工在岗位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针对应聘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询问,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裁定。

组  长:李乙平

成  员: 于  洋 宁   宇 肖沐阳 唐玉斌

七、聘用规程

(一)评审权限

1.专业技术三至十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的评审工作,由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实施。

    2.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五级以下(含五级)岗位聘用人选的评审工作,由校学工部组织实施,并报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核准。

    3.管理岗位聘用人选的评审工作,由校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选的评审工作,由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小组组织实施。

以上报领导小组核准,党政会议同意后方可上报。

(二)聘用程序

    学校统一布置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聘用程序、规则和方法开展岗位聘用工作。聘用程序主要包括: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各级各类岗位数量、聘用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聘者向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组织提出相应岗位聘用申请,填写《mg冰球突破官网入口岗位聘用申报表》,并按相关要求提供应聘材料。

    3.基层推荐。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组织受理申请,并开展基本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成果进行公开展示,将评审、推荐意见报送相应授权的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

    4.审核评议。按照评审权限,各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评审、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向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提交推荐的拟聘人选名单。

    5.学校审核。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各分委员会的拟聘方案及各级各类岗位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6.校内公示。拟聘各级各类人选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7.签约上岗。公示无异议的,由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聘用,学校下发文件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8.按期考核。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并按期考核。

(三)工作要求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校岗位聘用小组,各基层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岗位聘用工作组在进行岗位聘用的评议、推荐、考核时,要坚持客观、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要重点考查应聘者的自然情况、教学能力、主攻学科方向与学术水平、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将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对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要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水平、自然情况、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教职工满意度以及组织协调、工作理念、奉献精神等方面,将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

在首轮岗位设置,教师系列人员聘用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可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

八、聘用合同与聘后管理

(一)聘用合同

    1.学校在岗位聘用中,区别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受聘人员,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相结合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学校、各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2.聘用合同要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内容。

3.各级各类岗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距离规定的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的受聘人员,合同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二)聘后管理

1.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中重要任务与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用期满考核重点对个人聘期内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依据聘用合同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岗位聘用档案,作为续聘、晋级、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的依据。

2.聘期管理。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其党、团、工会等关系由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受聘人员人事档案由校人事处管理,聘用合同、聘期内形成的考核、工资及职务变动材料等归入人事档案。

3.受聘人员调离学校的,学校为其出具在校受聘职务、履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九、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关于现有人员按职务或岗位过渡问题

在学校开展首次岗位聘用工作时,要按照“制度入轨、逐步到位、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有正式在岗工作人员都要按照现工作岗位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

在首次岗位聘用时,专业技术岗位中原已聘任了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都要保证进入本等级的最低档;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逐步纳入职员岗位制度体系,原则上按现有行政职务级别聘用到相应的职员职级;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按现工作岗位及所聘工人技术等级,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关于2006年7月工资制度改革后至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完成期间离退休人员问题

2006年7月1日至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开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己达到退休年龄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时符合我校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可参照在岗同类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条件标准、程序等有关规定,单独调整岗位等级。不符合晋级条件的则不予调整。调整岗位等级的重新核定退休费,并从学校完成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下一个月起执行。

(三)关于辅导员问题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管理,聘用相应教师岗位,同时可根据辅导员自身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四)关于“双肩挑”人员的聘用问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同时聘用。因岗位特点及工作需要,管理岗位人员确需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掌握以下原则:岗位确需专业技术背景;管理人员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实完成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

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原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确实能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的,可应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占管理岗位职数。

教学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原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确实能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的,可应聘到本学院教师岗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五)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不对应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与所在岗位不对应的,首次聘用时,按其具有的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保留现有工资待遇。

(六)关于原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的工资问题

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首次聘用管理岗位职级时,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但这部分人员的岗位工资只能进入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不能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待其晋升的职员职级的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时,再执行相应的职员职级岗位工资。

(七)关于原已执行了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问题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执行了管理岗位工资的,在首次聘用时,可继续执行原管理岗位工资。待其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时,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八)关于 2010年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问题

2010年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本次岗位聘用时,按其新晋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的相应等级兑现工资。2010年后至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完成期间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兑现政策按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我校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高校,对于我校2010年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时间应从学校聘用其担任该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算起。

(九)其他有关问题

1.本校在职教职工在学校发布聘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竞聘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岗位聘用,学校不予聘用。

2.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学习、工作、进修、访学的教职工,在批准期限内,符合聘用条件的,可应聘相应层级的岗位,但聘用结果待其按期到岗后生效;若逾期未归,所聘岗位自动取消。

3.对于新来校工作的人员,参考其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和业绩以及相应岗位聘用标准,可应聘同级职务的各级岗位。来校工作时为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应岗位职务的要求确定职务职级。

4.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综合考查其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资历,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岗位。

5.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职级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执行,可不占岗位数额。

6.离岗退养人员、待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按其原职务的最低岗位等级执行。 

7.对受行政或党内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十、争议处理

教职工对岗位聘用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监督委员会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监督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十一、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岗位聘用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应聘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协助、纵容、包庇应聘者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或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三)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干扰和影响岗位聘用工作。如有违犯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在岗位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履行聘用程序,影响个人岗位聘用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在岗位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撤消其所聘用的岗位级别,且三年内不得应聘高一级岗位。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

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

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  

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组织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

6.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聘用组织成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履行职责时显失公正公平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学校撤消其聘用组织成员资格,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往相关制度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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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