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不再受理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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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公安机关未发现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有犯罪记录在案的文书。按“依法申请、按规办理”的原则,由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因此,保卫处不再受理师生员工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USC(大学服务中心)上的申办流程将下线。
师生员工如有需要,可按《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附件1)到户籍(或在读校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现场(附件2)办理,或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线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通知。
附:1.《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
2.办理指南
保卫处
2021年5月11日